近期,家住北京市南五环外某小区的业主陈先生被迫卷入了一场因物业公司提高物业费所引发的“乱战”:物业公司通知业主物业费由2.18元涨到2.68元,这引发了部分业主的抵制。“物业公司声称经过了电话和入户商议,并与大部分业主达成了统一意见,但实际上部分业主并不知情。”陈先生说,物业还开了一个“收支说明会”,但账目并没有经过第三方审核,欠缺说服力。
按照相关规定,物业公司提高物业费需要通过业委会并向相关部门备案,但该小区此前并未成立业委会,因这次涨价“风波”,部分业主主张成立业委会,没想到却将事态推向更严重的境地。“430户业主只有少数业主户投了票,原因就是认为主张成立业委会的业主有私心,担心业委会成立后把物业换成和他们有利益关联的其他公司。”陈先生说,选举日前,支持方和反对方发生了较为激烈的对抗行为。
北京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近期,因物业公司管理产生的问题频出,这与业主意识提高和物业行业发展滞后有直接关系。半月谈记者走访后发现,群众反映的问题主要与服务水平、相关收费收支、公共空间使用等有关。
——有的物业公司“有名无实”,对居民行为监督不到位。今年5月,北京中心城区一个小区住宅楼发生火灾,虽然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但火灾与物业“失管”关系密切。小区居民称,楼内线路老化、走线混乱,楼道电线杂乱无章、杂物堆砌,但物业公司长期不作为。当地居委会介绍,安全生产部门认定物业公司在日常监督过程中有所缺失,已对小区物业进行约谈并提出整改要求。
——有的物业公司资金使用是笔“糊涂账”。东城区某小区业主反映,小区物业贴出告知书,称某单元两部电梯因紧急故障需要动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60万元。北京长期从事物业问题研究的专家童超告诉半月谈记者,即使购买新电梯也不用这么多钱,其中很可能存在物业公司与维修方勾结、收取回扣的情况。经过咨询后,该业主向物业和当地街道反映了相关问题,物业公司最终没有动用高额资金。
——有的公共资源被物业挤占成为“摇钱树”。一些业主反映,所在小区物业私自将地下车库卖掉,引导外部车辆进入小区收取停车费,引发部分业主集体维权;有业主反映,小区物业公司没经过业主同意引入水站或商业服务项目占用公共空间,甚至限制业主选择宽带提供商的权利。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一份调研显示,近年来,北京全市涉物业服务相关纠纷呈持续高发态势。2014年全市法院受理物业纠纷案件24019件,但到了2018年,收案49013件,年均增幅达19.5%。物业公司与业主为何纠纷频发?
首先,物业公司“多而杂”,服务能力参差不齐。半月谈记者了解到,北京实施专业化物业管理的住宅项目有4000多个,服务小区的物业公司3600个。“大量小公司专业化程度不高,不看重自身品牌效益和社会影响力,发展眼光短浅,服务能力和水平总体较差。”北京市住建委相关部门负责人说。
其次,作为行使共同管理权的业主委员会成立比例较低。据介绍,与上海住宅小区业委会成立比例达到90%相比,北京的比例只有25%。半月谈记者走访的多个小区都没有成立业委会。一方面,部分业主担心业委会有私心,无法公正公平保障全体业主权益;另一方面,部分业主认为成为业委会成员牵扯精力较多,自身相关业务知识欠缺,且业主意见很难统一,工作开展难度较大。
第三,住宅小区问题复杂,存在“执法不进小区”问题。半月谈记者了解到,根据《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住建、公安、消防、城管、园林等22个部门都有物业管理职责,且作了明确规定,但这些规定缺乏有效落实,部分职能部门不进小区执法,解决问题的“最后一公里”未打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