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停牌就是指个股因为某类状况或进行某类活动造成股票价格的持续高涨或下跌,这种现象将会由证交所中断其在股市上进行股票交易。了解调查明白状况或公司恢复正常后,再在交易中心复牌进行交易。
停牌的原因通常是下列这四种情形:
一、上市公司有比较重要的事情要公布时,如开股东大会、公布分配案、重大收购兼并,投资以及股权变动等;
二、证券监管部门认为上市公司存在一定问题,并且必须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问题进行调查澄清时;
三、上市公司涉嫌违规,需要进行调查时,时间长短按情况来确定。
四、交易所或证监会认为属于异常波动的其他情形:
公司累计亏损额达实收资本额一半的时候。
公司资产不足偿还其所负外债时。
公司因财政原因与银行退票或拒绝往来。
全体董事、监事、经理人,所拥有的记名股票的股份总数量低于交易所规定。
有关资料有不实记载,经交易所要求上市公司解释但不配合者。
公司董事或股东,有违反法令法规或妨碍公司业务章程的行为,并足以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
公司的业务经营,有明显困难或遭受重大损害的。
公司发行的证券申请经过审核后,发现其申请事项有违反有关法规、交易所规章或虚假情况的。
企业的业务流程运营,有明显问题或遭到特大伤害的。
企业发售证劵的申请办理经审批后,发觉其申请事项有违背相关政策法规、交易中心规章制度或虚报状况的。
企业因财务问题,停业整顿或者有暂停营业的可能性,人民法院对其证劵作出终止出售判决的。
经人民法院判决宣布破产的。
企业机构及运营范畴有特大变动,交易中心觉得不适合再次发售的。
除此之外,企业上市若有以下情况,则应规定终止发售交易:
公司将进行重组的。
发售证劵预计发行新票券的。
企业上市计划供股集资的。
企业上市计划发股利分配的。
企业上市预计将上市证劵拆细或合拼的。
企业上市计划股票停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