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天津出台27项举措 大力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记者从14日召开的天津市政府常务会议上获悉,为以更大力度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克服疫情影响,提升渡过难关的信心和能力,保持健康发展,天津市重磅出台27条措施,及时拿出“真金白银”为企业商户“解渴”,从阶段减免税费、促进就业稳岗、降低要素成本、强化金融支持、优化服务保障等多方面、多角度、多途径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阶段减免税费
一、减轻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税负。对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指旅行社及相关服务、游览景区管理两类)四大类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个体工商户凡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对疫情期间为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的大型商务楼宇、商场、市场和产业园区等出租方,2020年纳税确有困难的,可申请临时减免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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