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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群发不良信息 群主被判刑10个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11-19 17:47:20  浏览次数:86
核心提示:信息时报讯(记者 何小敏 通讯员 潘文杰) 群主郑某建了多个微信群,在群内发布卖淫嫖娼信息。昨日上午,郑某被越秀法院以非法利
信息时报讯(记者 何小敏 通讯员 潘文杰) 群主郑某建了多个微信群,在群内发布卖淫嫖娼信息。昨日上午,郑某被越秀法院以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这是越秀法院宣判的首宗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案件由该院院长万云峰担任审判长。 据指控,2017年,郑某在微信上创建和管理4个他本人为群主的微信群:“××邂逅精品群”“××佳人有约群”等,发布卖淫人员照片等信息,为群内的卖淫和嫖娼人员进行违法犯罪行为提供便利。其中,1个群有400多人,另外几个群也有200-300人,群里交谈的都是关于性交易的内容。公安机关经侦查后将被告人郑某抓获归案。 越秀法院经审理认为,郑某利用信息网络设立用于卖淫嫖娼违法犯罪活动的通讯群组,并在通讯群组内发布卖淫嫖娼人员的违法犯罪信息,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最终判处郑某犯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文章来源:http://epaper.xxsb.com/html/content/2018-06/06/content_7585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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