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日,“延边公布”宣布《关于四川省泸州市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状况通报》,全文如下:
2020年4月30日19时,四川省警方向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办推送音讯,四川省警方抓捕疑心人后,在停止羁押前例行核酸检测进程中,觉察一名新冠肺炎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的无症状感染者明某。明某系吉林省舒兰市人,现寓居延吉市,2月25日从舒兰自驾车辆返延后,居家独自隔离14天,无十分后前往任务单位。4月28日下午13时左右,明某在延吉市某汽修厂被四川警方抓捕,当天下午乘火车经长春、北京,4月29日深夜抵达四川省泸州市古蔺县,同其他9名疑心人被独自拘押于一派出所。4月30日,经外地疾控中心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明某被四川方面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5月1日,四川方面对明某进行血清抗体检测IgM和IgG结果均为阳性,标明明某为早先感染。
接到推送消息后,州、市两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高度注重,快速反应,布置州、市两级防控力气第一时间展开盛行病学调查、追踪管控及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任务。截至2020年5月1日24时,已追踪到与明某有接触的人员共93人,其中亲密接触者28人,均已局部进行集合隔离;次密接者39人和一般接触者26人,其中33人已进行集合隔离,其它32人实施严厉的独自居家隔离。上述人员初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阳性,无发热、无不适症状。对明某的居所和工作场所采集外环境样本10份,结果均为阳性,对涉嫌疫点已严厉消杀。下一步,我们将依照州市疫情防控央求,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全力做好各项防控工作。
延吉市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指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5月2日
微信编辑 |?冯灵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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