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驻越南大使馆协调下,越南公安部6月19日在中越边境友谊关口岸向中国警方工作组移交了3名分别涉嫌窝藏包庇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寻衅滋事罪的中国籍犯罪嫌疑人。
据中国警方调查,2020年,
犯罪嫌疑人戴某伙同他人,在越南向潜逃至此的中国籍国际“红通”嫌疑人胡某(此前已被越方缉捕并移交给中方)提供交通、住宿等便利,
给警方工作设置障碍,影响恶劣。
据中国警方调查,2015年至2019年,
犯罪嫌疑人黄某伙同他人,在国内通过手机应用软件以消费全返、发展会员、合伙人制度等为诱饵,非法吸收社会人员存款,涉案资金达上百亿元人民币。
案发后,黄某逃往越南藏匿。
据中国警方调查,2019年,犯罪嫌疑人陈某伙同他人,在越南某地设立窝点,与国内嫌疑人相勾结,在未经主管部门许可的情况下,通过互联网平台从事非法放贷、暴力催债活动,造成大批国内群众受害,受害人经济损失达数亿元人民币。
接到中方协助缉捕上述嫌疑人的请求后,越南警方于近日采取行动将其抓获。
中国驻越南大使馆警务参赞赵万鹏表示,今年年初以来,中越警方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执法合作力度不减,越方已向中方移交近30名各类在逃嫌疑人。中国警方正告在越藏匿的中方犯罪嫌疑人,要尽快投案自首,否则将面临法律的严惩。
(原题为《越南警方向中方移交3名犯罪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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