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ST银亿发布了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复牌的提示性公告。从中可以看到: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20年6月22日停牌一天,自2020年6月23日开市起复牌并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股票简称由“ST 银亿”变更为“*ST 银亿”。
对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或终止上市的风险,ST银亿也在公告中进行了提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如果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仍为负值,公司股票将自2020年年度报告公告之日起被暂停上市。如果股票被暂停上市后再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4.1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除此之外,记者注意到,公司此前还收到了甘肃监管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这说明对公司的违法事实已经确认。根据相关司法解释,2018年4月4日至2019年4月29日期间买入,并在2019年4月30日后卖出或仍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的投资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也可以将姓名、联系电话与交易记录(建议为Excel文件)发送到weiquan@hongzhoukan.com的邮箱,参与由《证券市场红周刊》“民间维权”栏目组织的索赔征集活动。参与此活动的投资者在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最终索赔条件与获赔情况根据法院判决为准。
关于ST银亿存在的违法事实,从之前的公告中可以看到:2018年,银亿股份与关联方发生7笔关联交易,合计发生额43.12亿元,每笔交易均达到信息披露标准,银亿股份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此甘肃监管局决定:1、对银亿股份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2、对熊续强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20万元罚款,作为实际控制人处以40万元罚款。3、对方宇、张明海、王德银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5万元罚款。4、对李春儿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
据“天眼查”显示,ST银亿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和销售、汽车被动安全系统核心零部件业务。接下来,我们仍将持续跟踪相关事件的进展,而符合维权条件的中小投资者,也可以通过相关合法途径进行维权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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