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塔食品”或“公司”)股票价格于?2019年4月30日、2019年5月6日、2019年5月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前期所披露的信息亦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 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正常。
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和公司有关的重大事项; 5、经核实。
也未建议其他人买卖本公司股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七日 ,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股票配资,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说明 针对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并问询公司控股股东及 实际控制人,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