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观点: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专栏作者欧阳宸认为,我国已针对部分绿色金融产品推出了一些独立的绿色金融标准,但离形成完整的标准体系还有一定距离。针对于此,必须通过政策解读,典型样本发布、产融对接、项目介绍等手段,使产业、企业有效对接绿色科技投资。
目前,我国已针对部分绿色金融产品推出了一些独立的绿色金融标准,但离形成完整的标准体系还有一定距离。针对于此,必须通过政策解读,典型样本发布、产融对接、项目介绍等手段,使产业、企业有效对接绿色科技投资。同时,积极推进绿色金融体系建设、抓好绿色金融产品创新、加强绿色金融制度设计,为促进绿色智慧产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树立并深化绿色金融理念。金融机构应不断深化对社会责任和自身可持续发展之间关系的认识,积极探索以多种方式构建人与自然、环境、社会和谐共处的绿色金融发展理念。把履行社会责任融入对外提供金融产品与服务的全过程,追求商业利益与社会环境的和谐发展,致力打造全流程、宽领域的绿色金融机构。
在激励增加定向贷款方面,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发放的小微企业年度贷款平均余额同比增长超过20%的部分,财政部门按1%对经办金融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给予奖励。
在健全融资分险机制方面,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向小微企业发放的信用贷款损失,财政部门按最高不超过年度新增损失类贷款额的60%给予风险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