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意义
关于清算的核心意义,就是以有可能解散的公司的现在有资产为基础,或重整经营,或清偿债务,最后终结所有经济关系并注销公司,让公司合法退出市场,最终得以让作为投资人的股东体面退出市场。
如果不积极参与主动进行清算,甚至逃避清算,放弃现有资产导致巨大法律价值流失,那结果可能是股东陷入重复违法的泥沼。
自主清算(或者称自行清算)、强制清算、破产清算,都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清算程序。但是,因社会对司法强权过度依赖,使得不少人,忽视了自主清算的主格地位。正如阴雨连绵的日子里,有人会忘记晴天为主格。同样的道理,人们对晴天的盼望也会与日俱增。
从法律意义上来讲,自主清算,是公司法里的固有制度之一,是为解决公司终局性的重大问题依法设置的一个制度。破产清算是不得已之时,出现公司资产不能清偿公司到期债务,或者可能无法清偿到期债务又不能与债权人协商时,而设置的一个司法救济手段。在破产清算程序前,对于有价值的公司,法院也会积极尝试能否进行破产重整来挽救公司。因此,破产程序,是一种备用机制,是辅助性的程序。她与自主清算的关系为:自主清算为主要,破产清算是其辅助,形象化的说法,有如城市干道中主道与辅道的区别。强制清算,只能算是一个过渡性的程序安排。
诺亚自主清算服务(深圳)有限公司位于深圳市龙岗区荣超英隆大厦是全国首家以自主清算服务为主要业务,兼具破产和其他清算业务的公司,由资深清算律师,资深清算会计师等人员组成复合型人才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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